下柳村初级社部旧址位于卢氏县横涧镇下柳村。旧址现存硬山灰瓦顶瓦房3间,座北朝南。保存较好。
1953年,卢氏县成立了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——横涧区下柳“五三”社。“五三”社成立后,不仅粮食产量年年丰收,而且各项工作走在前头。1955年12月《人民日报》头版发表了消息,题目为《深山区卢氏县“五三”社依靠集体力量夺得农业丰收》,并在编者按中指出:“位居豫西深山区的卢氏县‘五三’农业生产合作社,依靠集体力量夺得农业大丰收的事实告诉我们,组织起来走农业集体化道路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唯一道路。”农业社建立后,县委立即派驻了工作组,一面帮助该社制订章程、制度,完善巩固,一面摸索经验,推广全县。至年底,全县通过扩社、建社和小社并大社等形式,入社农户达到88.73%,基本上实现了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,并在营子、北苏村建立了两个集体农庄(不久改为高级社),分别为中阿友好集体农庄和伏牛农庄。
下柳村初级社部旧址